如果雙方均承認合同的存在,并且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合同丟了,沒有什么影響。如果對方不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你需要尋找其他證據,證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約定的內容。
根據《城市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商品房預售,開發經營企業應當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到上述兩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果已辦理產權登記,自然也就不必擔心因丟失合同和收據所造成的隱患。
購房預售合同丟失怎么辦呢
第一種情況,如果是在做預售登記前購房者將合同丟失的話,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費。
第二種情況,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但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丟失合同,這時候可能會對按揭的辦理造成影響??梢圆扇〉拇胧┦遣扇〉拇胧┦窃趫蠹埳峡锹暶骱贤鲝U,到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包括刊登聲明的費用、合同的工本費、新合同的印花稅。
第三種情況,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銀行按揭后合同丟了,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
購房合同是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
購房合同丟失了怎么辦呢
購房合同丟失沒有太大關系。補辦也是很容易的事。補辦有以下三種情況:
1、購房合同未做預售登記
在購房的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合同丟失,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然后重新簽訂一份合同,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費,約五十元左右。
2、預售登記后,辦理銀行按揭前
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聲明的費用,合同的工本費,新合同的印花稅。
3、預售登記后辦理銀行按揭后
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因為購房者注銷了之前的購房合同,合同號便會發生改變,該借款合同已經發生變更,需要和銀行簽變更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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