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拘留所的時間并不會算在坐牢時間里,依據刑法的相關規定,法院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判刑的,在看守所羈押的時間是可以折抵刑期的,羈押一日可以折抵一日的刑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一條 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條
第四十四條 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條 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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