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轉讓了債務由變更后的公司承擔。公司行兄兄合并后,原債權債務關系由變更后的公司享塵歲有和承擔。公司分立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分立后的公司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因此公司轉讓后,債務由轉讓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七條 法人合并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擔。
法人分立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是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四條 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第一百七十六條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檔襲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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