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臨時工沒有期限的限定,用工時常根據用人單位的需求來確定。有長期的,可以簽1年或幾年甚至長期合同;也要短期的,可以簽1個月幾個月的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五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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