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有什么影響的。如果是還處于試用期的員工,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關系,辦理離職相關材料,單位逾期不辦理屬于單位理虧。正式員工相對于試用期員工來說,如果有想辭職的念頭,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離職申請才算是合法的,30天內單位作出批示,如果逾期未作出批示依然是單位理虧,到期后你可以走人,如果單位依然變相克扣工資可以申請仲裁。
簽了半年的勞動合同如果只做了一個月就走,沒有補償,如果自離單位也不能結清工資和出具離職證明,如果造成單位損失,還需賠償。
挺困難的,只做一個月太短了,因為你必須提前一個月辭職,否則就要賠償公司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了當然也可以和公司稍微商量一下,哪怕你做一個半月也好一點
長期工一個月內是可以辭職的,勞動者隨時都是可以辭職的,勞動者辭職,只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