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
一、三方違約金最多5000元。
二、法律條款根據2008年開始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我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只有在兩種情形下約定違約金。這兩種情形是:勞動合同法第22條:這一條的意思是,單位出錢送勞動者到專門的培訓機構學習,勞動者答應學成之后,為單位服務若干年。而未滿若干年,勞動者違約的,勞動者支付違約金。這筆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是培訓費除以約定的服務年限,乘以違約年限,是勞動者應當承擔的違約金。第23條:勞動者為用人單位從事保密業務,在解除勞動合同后,勞動者答應一定年限內不到與原單位存在競爭的崗位上工作,單位支付保密費。如果勞動者違約,勞動者支付違約金。除了這兩種情形外,任何其他形式的違約金都是違法。勞動合同法第25條:除本法第22條和第23條對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因此,如果你是剛剛畢業的大學生,除了公司答應你送你培訓的違約金外,不用管其他的違約金。因為其他的違約金天然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