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逃逸如果不構成犯罪的,由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構成交通肇事罪,將會被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的,如事故中沒有人員重傷或死亡,逃逸的駕駛員要負事故主要以上責任,但不構成交通肇事罪。對肇事者的處罰是兩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并處15日以下拘留,同時對其機動車駕駛證扣12分。
如因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引發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吊銷駕駛證。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吊銷駕駛證,且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一、交通肇事逃逸未造成嚴重后果怎么處理?
肇事者違章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此時肇事者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同時肇事者為逃避法律的追究而駕車逃逸,但沒有因逃逸而造成嚴重后果。這種情況符合《刑法》第133條規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加重處罰情節,對肇事者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未造成嚴重后果的情形一般包括以下三種:
1、行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被害人得到其他人的及時救助而脫離危險,從而沒有造成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后果。
2、雖然在逃逸過程中已發生被害人死亡的結果,但逃逸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結果沒有因果關系。
3、行為人肇事將他人撞成重傷,但并不具有使其死亡的現實危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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