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北京市其他機動車實施按車牌尾號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時間為7時至20時,范圍為五環路以內道路(不含五環路)。
法律依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除上述第一條范圍內的機動車外,本市其他機動車實施按車牌尾號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時間為7時至20時,范圍為五環路以內道路(不含五環路)。
三、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機動車車牌尾號(含臨時號牌)分為五組,定期輪換限行日。具體如下:
(一)自2021年4月5日至2021年7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機動車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按0號管理,下同);
(二)自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10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三)自2021年10月4日至2022年1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四)自2022年1月3日至2022年4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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