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應對措施如下:
1、在發生家庭暴力時,受害者可錄音錄像,且應當及時報警,保留好報警回執、配合公安機關制作相關的調查筆錄或調解筆錄。并及時拍攝被施暴后的傷情照片,保留好醫院出具的就診證明和鑒定部門出具的傷情鑒定意見;
2、對于多次施暴者,必要時受害者可申請公安機關向其出具告誡書,或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條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后,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