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驗收指建設工程項目竣工后,由建設單位會同設計、施工、設備供應單位及工程質量監督等部門,對該項目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設備安裝質量進行全面檢驗后,取得竣工合格資料、數據和憑證的過程??⒐を炇?,是全面考核建設工作,檢查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和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對促進建設項目(工程)及時投產,發揮投資效果,總結建設經驗有重要作用。
一、建設工程合同中合同種類有哪些
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和施工合同?!睹穹ǖ洹返谄甙倬攀臈l【勘察、設計合同的內容】勘察、設計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提交有關基礎資料和概預算等文件的期限、質量要求、費用以及其他協作條件等條款。第七百九十五條【施工合同的內容】施工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相互協作等條款。
二、質監局要驗收驗收報告嗎
1.竣工驗收是有建設單位組織,參建單位有:建設單位、地質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
2.竣工驗收時,建設單位提供竣工報告、監理單位提供質量評估報告、施工單位提供竣工驗收報告;
3.竣工驗收時應在實體檢查或復查合格后,當地的質量監督部門(即質監站)和各參建單位回到會議室,建設單位代表主持會議,先由地質單位對單位工程完成的質量進行描述、隨后是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最后質量監督部門進行總結,竣工驗收完成;
監理的竣工小結一般都講本工程的結構安全可靠,滿足使用功能,符合規范要求、符合合同文件及設計文件的規定、符合強制性標準的規定、檔案技術資料齊全、同意本工程竣工驗收(這句話必須說)等。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建筑法》第六十一條,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筑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并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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