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驗收程序是:施工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制定驗收方案;各單位審閱工程檔案資料,實地查驗工程質量,作出驗收意見;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建設單位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一、工程質量驗收由誰承擔?
分部工程的驗收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勘查、設計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進行工程驗收。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在規定的時間內(15天)將竣工報告和有關文件,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二、土方工程承包流程
一、簽訂土方工程承包合同。土方工程隊的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二、項目啟動。在工程總承包合同條件下,任命項目經理,組建項目部。
三、項目初始階段。(一)進行項目策劃,編制項目計劃,召開開工會議;(二)發表項目協調程序,發表設計基礎數據;(三)編制計劃、采購計劃、施工計劃、試運行計劃、財務計劃和安全管理計劃,確定項目控制基準等。
四、設計階段。編制初步設計或基礎工程設計文件,進行設計審查,編制施工圖設計或詳細工程設計文件。
五、采購階段。采買、催交、檢驗、運輸、與施工辦理交接手續。不得采購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
六、施工階段。(一)施工開工前的準備工作,現場施工,竣工試驗,移交工程資料,辦理管理權移交,進行竣工決算。(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4、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工程經驗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七、試運行階段。對試運行進行指導和服務。
八、合同收尾。去的合同目標考核證書,辦理決算手續,清理各種債權債務;缺陷通知期限滿后去的履約證書。
九、項目管理收尾。辦理項目資料歸檔,進行項目總結,對項目部人員進行考核評價,解散項目部。
三、基礎工程質量驗收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基礎工程質量驗收的內容包括以下:
1、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施工單位還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質量驗收報告,若在自檢的過程中發現存在質量問題,施工單位應立即整改,且在整改完成后提交竣工報告。
2、分項工程質量驗收。需注意核對檢驗批的部位有無缺漏、檢驗批的驗收記錄及簽字等是否齊全。檢驗批質量驗收檢驗批驗收時單位工程質量驗收中最基礎的部分。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后,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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