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濫用職權罪與賄賂罪的關系即行為人接受他人的賄賂后又濫用職權給他人謀取利益并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則同時觸犯本罪與受賄罪。這時,濫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只不過是受賄得以實現的條件,因此,只要能構成受賄罪,濫用職權的行為不再具有獨立的意義,對之應以受賄罪從重論處。如果收受的賄賂不大不能構成受賄罪的,則應依本罪治罪,而不能不以犯罪論處,從而輕縱犯罪。
一、濫用職權罪是如何認定的
1.首先必須有濫用職權的行為存在;其次就是濫用職權行為造成重大損失。
2.濫用職權罪屬于普通法條,當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觸犯特別法時,在這種情況下應堅持特別法優于普通法的原則,適用特別法。例如:同時構成濫用職權罪和違法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罪。
3.行為人接受他人的賄賂后又濫用職權給他人謀取利益并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則同時觸犯濫用職權罪與受賄罪。這時,濫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只不過是受賄得以實現的條件,因此,只要能構成受賄罪,濫用職權的行為不再具有獨立的意義,對之應以受賄罪從重論處。如果收受的賄烙不大不能構成受賄罪的,則應依濫用職權罪治罪,而不能不以犯罪論處,從而輕縱犯罪。
4.行為人利用職權侵吞、騙取公共財物,從本質上講亦具有濫用職權的性質,如果因其貪污行為又致使其他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則同時觸犯濫用職權罪與貪污罪,屬想象競合,對之宜擇一重罪以后者等處罰。
二、事實職權謀取正當利益犯什么罪
事實職權謀取正當利益構成受賄罪,受賄罪是一種利用事實職權和法律職權受賄的情況,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利用事實職權謀取正當利益就不構成犯罪,如是收錢,利用法律職權謀取正當利益構成犯罪。法律職權,是指國家機關或通過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行為時所具有的某種權能。
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不按或違反法律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侵吞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等行為。當發現領導濫用職權,我們可以向紀委舉報,也可以使用中紀委官方舉報微信,但是一定得有充足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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