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兩年義務兵有軍籍,退役后不再保留軍籍。退出現役的士兵自退出現役之日起四十日內,到安置地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進行兵役登記信息變更。
義務兵服現役的期限為二年,期滿應當退出現役。士兵服現役的時間自征集工作機構批準入伍之日起算,退役時間為部隊下達退出現役命令之日。
經過預備役登記的退出現役的士兵,由部隊會同兵役機關根據軍隊需要,遴選確定服士兵預備役。預備役士兵服預備役的最高年齡,依照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執行。預備役士兵達到服預備役最高年齡的,退出預備役?!吨腥A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十七條
退出現役的士兵自退出現役之日起四十日內,退出現役的軍官自確定安置地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安置地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進行兵役登記信息變更;其中,符合預備役條件,經部隊確定需要辦理預備役登記的,還應當辦理預備役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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