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收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規劃部門認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規劃許可證。
2、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提供復印件,提交原件驗證,復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處。
3、公安消防部門認可文件。
4、環保部門認可文件。
5、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根據有關規定提供原件。
工程驗收需要哪些資料
工程驗收需要提供:1、規劃部門認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規劃許可證。2、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提供復印件,提交原件驗證,復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處。3、公安消防部門認可文件。4、環保部門認可文件。5、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根據有關規定提供原件。根據法律規定,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工程竣工驗收資料有哪些
1、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一式四份);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3、施工許可證;4、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5、施工單位工程竣工報告;6、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估報告;7、勘察、設計質量檢查報告;8、城鄉規劃部門認可文件;9、消防部門認可準許使用文件;10、環保部門認可準許使用文件;11、驗收入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12、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文件;13、市政工程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14、建設工程檔案驗收許可證;15、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保修書;16、商品住宅《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17、其它有關資料。根據法律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及時收集、整理建設項目各環節的文件資料,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并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移交建設項目檔案。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 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該內容由 楊振軍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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