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三包政策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退貨、更換、維修”的簡稱。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后,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三包政策對不是因用戶使用、保管不當,而屬于產品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提供該項服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二十四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6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注明,憑發貨票和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調換同規格同型號商品;銷售者無原規格型號產品的,應當調換不低于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第二十五條 銷售者按本規定為消費者退貨、換貨后,屬于生產者、供貨者責任的,依法向負有責任的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屬于修理者責任的,依法向修理者追償,或者按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協議辦理。生產者、供貨者賠償后,屬于修理者責任的,依法向修理者追償,或者按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協議辦理。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