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驗收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1、項目工程在建設完成后,企業在受到承包單位的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后應當及時組織有關的部門或者有關的人員編制竣工決算表,并組織有關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以及監理單位等有關單位或者人員進行竣工驗收工作的準備及其正式驗收工作。
2、企業對于編制好的工程決算表要進行專業化、專門化的審計監督,重點審計項目工程的決算依據是否完備,相關的所需文件資料是否齊全,工程決算是否正確,竣工清理是否全面完成等有關竣工的情況。
3、企業對于未經工程決算審計的項目工程部分,不得組織相關的部門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因為這一方面涉及到企業的財務付款是否完全,是否保護企業財產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是因為未經審計的工程項目依然存在諸多問題,需要一一解決好才能進行竣工驗收。
4、需要交付竣工驗收的項目工程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的工程驗收標準規定的質量標準才能組織驗收工作,否則會因違反質量標準而給企業及社會公眾帶來危害,包括對財產的損害和對人身健康的危害。
5、企業在工程驗收過程中應當注意要求承包單位及監理單位提供完整的項目工程技術資料,包括正副本以及電子版本,同時應當要求提供編制好的財產使用清單,及時辦理交付使用手續。
6、企業應當注意建立健全項目工程檔案管理制度,并按照檔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時收集、整理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的文件資料,從而建立完整的項目工程檔案,以備檢查或查遺補漏。
7、企業針對竣工驗收的項目工程應當注意建立健全項目工程評估制度,并且將評估的重點放在項目工程預期目標的實現情況以及項目工程投資收益的具體情況,并將這些評估的結果作為對于工程項目有關參與的單位及其人員的績效考核和責任追究的依據。
二、竣工驗收的流程
1、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實行監理的工程,工程竣工報告須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
2、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后,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
3、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4、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三、工程竣工驗收依據有哪些
1、上級主管部門對該項目批準的各種文件;
2、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文件及批復文件;
3、施工圖設計文件及設計變更洽商記錄;
4、國家頒布的各種標準和現行的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5、工程承包合同文件。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