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伙詐騙罪的立案標準如下:
1、團伙進行詐騙活動的,詐騙公私財物價值達到三千以上,人民法院一般會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2、詐騙罪在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詐騙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4、詐騙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二、團體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標準如下:
1、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涉嫌團伙詐騙罪如何量刑
1、以詐騙總額來量刑。
2、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3、詐騙定罪量刑的主要因素是詐騙數額和情節,在達到定罪標準后,依據《最高院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個人詐騙數額3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20萬元以上屬于“數額特別巨大”,因此詐騙數額大小就是量刑的主要參考標準。
4、如果嫌疑人有自首和立功情節,法院還會從輕或減輕處罰。
5、主犯對自己從事的及所有團伙成員的犯罪數額負責,從犯只須對自己從事犯罪的數額負責。另外從犯從事不屬于詐騙行為的其他犯罪, 主犯并不知曉的自己負責, 主犯不承擔連帶責任。
在團伙詐騙犯罪當中,需要區分清楚各個罪犯的身份才行,其中從犯、脅從犯的處罰是要比主犯的處罰輕一些的。至于團伙詐騙罪的立案標準,其實也就是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此時只要詐騙的數額達到了2000元以上的,那么就可以認定構成詐騙罪了。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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