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證需在駕駛證有效期滿前90日內向駕駛證核發地或核發地以外的車管所申請。填寫申請表,并準備好駕駛人的身份證明,駕駛證,以及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詞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
一、駕照換證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一)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二)申請人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不能著制式服裝、矯正視力者須戴眼鏡)三張
(三)申請人的機動車駕駛證;
(四)屬于有效期滿換證、達到規定年齡換證的,還應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屬于申請駕駛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應當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五)身份證號碼與他人重號或錯號需要變更的,還應出具公安機關戶籍部門證明。
(六)代理人代辦換證的,應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駕駛人與代理人共同簽字的《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二、烏魯木齊駕駛證換證的辦理流程
(一)提交材料
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到轄區車管部門領取并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還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審核該機動車駕駛人的駕駛證。
2、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身體條件證明(駕駛證有效期滿和達到規定年齡換證的)。
注:駕駛證有效期滿和達到規定年齡換證的,還需填寫《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
(二)審核材料,分兩種情況:
1、對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滿12分的機動車駕駛人:
審核完成后,對符合規定條件,且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滿12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各換證點受理崗開具《交費通知單,通知其照相。
2、對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12分的機動車駕駛人:
審核完成后,對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12分的機動車駕駛人,還應扣留其駕駛證,通知其參加學習、考試。
注:
(1)學習、考試合格后,機動車駕駛人到原扣留駕駛證的窗口辦理換證手續。
(2)記滿12分駕駛人的學習,由其轄區交通大隊負責。
(3)交費后,機動車駕駛人到換證窗口領取新證。
(三)換發駕駛證
對符合規定的,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三日內換發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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