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檢查工程是否按批準的設計文件建成;檢查工程質量是否符合國家標準;檢查設備配套及設備安裝、調試情況等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五十二條 建筑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建筑工程安全標準的要求,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有關建筑工程安全的國家標準不能適應確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時,應當及時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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