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程質量驗收包括的內容涵蓋了施工工程的各個方面,從施工材料的選取和使用,到工程所采用的工藝的選擇,再到工程是否依照設計計劃保質保量的完成等都需要進行細致的驗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六十一條 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筑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并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
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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