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項工程質量驗收由誰組織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4 19:54:24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由誰組織
法律分析:分部工程的驗收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勘查、設計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進行工程驗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六條 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人應當與監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理合同。發包人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本編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導讀法律分析:分部工程的驗收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勘查、設計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進行工程驗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六條 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人應當與監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理合同。發包人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本編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法律分析:分部工程的驗收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勘查、設計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進行工程驗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六條 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人應當與監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理合同。發包人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本編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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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項工程質量驗收由誰組織
法律分析:分部工程的驗收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勘查、設計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進行工程驗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六條 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人應當與監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理合同。發包人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本編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