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除公職還有退休金嗎
開除公職后是沒有退休金的。行政事業單位干部、職工開除公職后,其社會養老保險賬戶自動被凍結作廢,恢復公職后才可繼續以前的養老金賬戶。如果是到其他類型單位工作或自謀職業,則要自行重新參加社會養老保險。養老金支出差異:計發基礎不同造成的差異:公務員退休后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的職務工資加級別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后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崗位工資加薪級工資;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崗位工資加技術等級工資。養老制度與薪資結構的不匹配導致人們對退休雙軌制深惡痛絕:中國的保障模式是低工資,高福利,相當于在職時已將部分資金交給國家,國家則提供養老醫療等保障。機關事業單位則是延續這一制度,它的制度假設是基本工資不高,所以養老不要繳費。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依據的制度假設是職工的薪酬里已包含延期收入,延期收入可用于繳納養老保險費。企業年金制度的自愿實施將造成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差異持續擴大:中國企業年金制度是企業自愿實施的,很多企業考慮經濟情況沒有建立企業年金制度,亦有部分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制度后又終止該制度。這種局面導致退休工人最終領到的養老金只有基本養老金,即企業退休人員只領取了制度設計者設計的部分養老金,所以感覺待遇較低。而現有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既包含了基本保障部分,又包含了激勵成分,所以金額很高。養老金調整機制的不同使二者的差距未能消除:公務員退休金按工資上漲率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低于工資上漲率的比率調整,而且他們的基數不同,公務員調整基數包括全部養老金,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數只是基本養老金,基數和比率均低的結果造成二者的絕對數差距并未縮小,只是它們之間差距的相對比例有所下降。
開除公職之后是否還有退休金
開除公職后是沒有退休金的。行政事業單位干部、職工開除公職后,其社會養老保險賬戶自動被凍結作廢,恢復公職后才可繼續以前的養老金賬戶。如果是到其他類型單位工作或自謀職業,則要自行重新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判刑多久后開除公職
開除公職要根據判刑情況和單位的性質而定。
司法機關、銀行工作人員、教師,被法院作出有罪判決后,不論是否緩刑,就一定會被開除公職。
其他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判刑后,未判處緩刑的也會被開除公職。如果判處緩刑就可以“留用察看”。
國家公職人員被判處緩刑后的公職及工資待遇處理規定
你咨詢的問題比較復雜,法律法規對這方面的規定有一些變動。1989年頒布的《人事部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被判處管制、拘役及被判處刑罰宣告緩刑后的工作和工資問題的通知》曾經規定: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包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宣告緩刑的,其職務自然撤銷,安排不敘職務的臨時工作。為了發揮專業技術人員的特長,除利用專業技術進行犯罪活動被判緩刑的外,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其一定的技術工作,降低原工資待遇,按低于開除留用察看人員工資待遇發給臨時工資,緩刑期間悔改表現好的,緩刑考驗期滿后可以分配正式工作,重新確定職務和工資等級,表現不好的,予以開除。但2007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17條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后一個法規的制定與頒布級別高于前一個,時間亦在后,所以其效力大。
開除公職后社保怎么辦,被開除后的社保如何處理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為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被開除公職的,之前的視同繳費年限不再計算,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可以和之后的繳費年限合并計算。
1、如果該事業單位屬于繳納企業養老保險的范疇,開除公職后,原單位為你辦理減員手續,即停繳。等找到了新單位后,新單位會為你辦理增員手續,即續交。在這期間如果有斷檔,但你不想斷交的話,可以自行去當地社保機構繳納,或委托存檔的人才中心繳納。
2、如果該事業單位屬于不繳納企業養老保險的范疇,且未開始養老金并軌工作,開除公職后,原單位為你辦理視同繳納養老保險的手續。新單位為你辦理企業養老保險的繳納手續,或你自行繳納即可。開始繳納后,在事業單位的這段時間會被記錄為已繳納養老保險。
3、如果該事業單位屬于不繳納企業養老保險的范疇,已開始養老金并軌,開除公職后,原單位為你自進入事業單位至并軌前的這段時間辦理視同繳納養老保險的手續,并軌后繳納的行政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做減員手續。新單位會為你辦理增員手續,將你的視同繳納記錄及行政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記錄轉到企業養老保險并續交。在這期間如果有斷檔,但你不想斷交的話,可以自行去當地社保機構繳納,或委托存檔的人才中心繳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青島市事業單位職工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第十四條 該內容由 路成梁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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