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工齡計算規定為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且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政治權益也得到保障。
法律分析
勞務派遣工齡計算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0條規定: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所以在實施條例頒布之后,勞動者再被派遣的,工齡仍然連續計算。
(1)依法與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65條規定: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36條、第38條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2)工資福利待遇
①《勞動合同法》第63條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②《勞動合同法》第61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有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③《勞動合同法》第58條規定: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④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有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3)被派遣勞動者的政治權利
《勞動合同法》第64條規定:被派遣勞動者有權在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結語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0條規定,勞動者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時,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將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即使在實施條例頒布之后再次被派遣,工齡仍然會連續計算。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此外,被派遣勞動者也有權在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一章 法 律 責 任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責任 第一百條 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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