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孩子撫養權歸男方,女方可以要回,女方可以先和對方協商,如果對方同意的,可以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如果對方不同意,除非不直接撫養方有證據證明,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不適宜繼續撫養孩子的,人民法院法院才會支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規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