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當事人如果遭遇了家庭暴力,一定要先保護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到安全地方后再采取相應措施應對:
1、向當地婦聯或者相關機構反應,相關負責婦女兒童的機構有著反家庭暴力的義務。
2、當事人也可直接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當事人如果受傷嚴重可以以故意傷害罪報案。
3、直接到當地法院申請人生保護令,運用法律強制手段保護自己。
法律依據:《反家庭暴力法》第四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司法機關、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反家庭暴力工作給予必要的經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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