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按實際情況,未成年人在超市偷東西的行為有可能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也有可涉嫌盜竊刑事犯罪。具體的行為定性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二)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歲以上的;(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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