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承包經營權屬于所有權嗎
土地承包經營權屬于用益物權,不是所有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和所有權的區別是對土地不能享有處分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條【雙層經營體制與土地承包經營制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
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農業的土地,依法實行土地承包經營制度。
第三百三十一條【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定義】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法對其承包經營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等農業生產。
第三百三十三條【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設立和登記】土地承包經營權自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生效時設立。
登記機構應當向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發放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林權證等證書,并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
二、土地承包應當進行哪些程序
1、創設取得承包經營權
這種主要是指承包人與發包人通過訂立承包經營合同而取得承包經營權,分為家庭承包與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進行的承包。
通過這兩種方式承包的,都需要去簽訂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從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在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移轉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是指在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過程中,受讓人通過轉包、互換、轉讓等方式,依法從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這里需要注意一下地,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要是沒有經過依法批準,就不得將承包地用于非農建設。
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你要求登記的,要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請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要是你沒有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3、繼承取得承包經營權
農村土地承包法認可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的繼承,而有限地認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繼承: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經營權,承包人死亡的,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2)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設立的承包經營權,承包人死亡的,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確定你是哪一種方式承包下土地的,接著你得按照下面的程序進行:
1、首先在將要承包的土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中,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
2、接下來由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承包方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方可通過。
4、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按照承包方案規定的原則、方法和要求,將土地承包到每一個農戶家庭。
5、簽訂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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