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入職之后沒有簽署勞動合同?辦入職沒有簽合同,只要用人單位在建立勞動關系后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即可,超過一個月未簽訂合同的,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的話,可以先和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話,那么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直接申請勞動仲裁即可。
一、勞動仲裁流程如下:
1、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申訴書以及相關材料;
2、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是否受理;
3、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后五日內向被申請人送達仲裁申請書副本;4.被申請人提交答辯書;
5、仲裁庭開庭審理、調解;
6、做出裁決。
二、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勞動仲裁申請書;
(2)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料;
(3)勞動者的身份證復印件;
(4)證據資料。(如勞動合同、工資單、工牌、上班打卡記錄、同事的證人證言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入職一年多沒有簽署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該內容由 周春梅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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