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系的行為??梢钥闯?,刑法對于強奸罪的對象僅僅限定在女性,并未將強行與男性發生性關系進行法律規范。因此,“強奸”男性行為不構成強奸罪,但可能構成猥褻犯罪。
一、強奸罪跟猥褻罪的區別
1.強奸罪必須具有奸淫的目的,即其行為的意圖是與之發生性關系,并在此目的的支配下實施了有關行為。猥褻罪則無奸淫的目的,其是通過除性交以外的有關下流、淫穢的行為以興奮、滿足自己的畸形變態的性欲,或者通過侮辱婦女來尋找刺激,填補精神空虛。
2.強奸罪的行為方式表現為采取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性交,或者奸淫幼女的行為。其本質在于與受害人發生性關系。猥褻罪的行為則表現為強制猥褻,是指男女之間除性以外實施的所有淫穢、下流的行為。
3.強奸罪所侵害的客體為婦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和未滿14周歲幼女的身心健康。猥褻罪所侵害的客體則為婦女的人格尊嚴。
4.強奸罪主體主要是婦女,猥褻罪的主體既包括男性也包括女性。
二、女生多大可以發生男女關系不違法?
年滿14周歲,如果是女孩自愿就不算犯法,和14歲以下女孩發生性關系不管自愿不自愿都以強奸罪定罪處罰。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系的行為。
三、強奸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強奸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如果對象是14歲以下的女孩,犯罪對象是女孩的性絕對不可侵犯的權利,無論女孩是否同意;如果對象是女性,其犯罪對象是女性拒絕與其合法配偶以外的男性性交的權利;
2、客觀上表現為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
3、主體為一般主體;
4、主觀要件,必須是故意的,并以強奸為目的,即行為人追求與被害人非法發生性行為。
強奸罪是指違反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行為,或者故意與14歲以下的婦女發生性關系的行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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