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東西過期的賠償是:過期商品給消費者造成損害的,消費者可以主張商品價款十倍或者所受損失三倍的賠償金,賠償金數額不足1000元的,增加到1000元。若是超市有欺詐行為的,消費者可以主張“退一罰三”。法律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妒称钒踩ā返谝话偎氖藯l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我在超市買到了過期產品,沒有小票怎么辦?
超市買到過期食品處理方法如下:1、消費者可以要求退貨、更換,超市賣過期食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2、消費者消費者應保留好相關證據,向相關的食物購買方應申請相關的賠償或者,投訴到消協進行處理;3、也可以向衛生監管部門和工商局進行舉報。:《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并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食品出現質量問題怎么賠償1、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消費者可要求商家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價款或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2、嚴重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
在超市里在超市里買到過期產品怎么辦?
在超市買到過期食品處理方法如下:1、消費者可以要求退貨、更換,超市賣過期食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超市方面作為銷售方,具有銷售食品的資格和經驗,對于所銷售的產品應盡到高度的審慎的注意,有義務檢查產品的質量、包裝標簽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而超市仍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對消費者進行賠償;2、消費者消費者應保留好相關證據,向相關的食物購買方應申請相關的賠償或者,投訴到消協進行處理;3、也可以向衛生監管部門和工商局進行舉報,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并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超市買到過期食品怎么賠償?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超市賣過期食品賠償如下:
(1)賠償損失。
(2)向消費者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2、可以拿上購物憑據向銷售者或者生產者進行賠償。根據《食品安全法》第96條第2款規定,違反本法規定,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3、在沒有構成人身損害的情況下,商家不承擔精神損害賠償;只有形成了人身損害,消費者可以以侵權責任提起訴訟,法院才會支持精神損害賠償。
今天,一位顧客在超市挑選過期商品,全程錄制視頻,然后舉報工商,向商店索要100元
途徑一:請直接315熱線反映 途徑二:當地工商局投訴 途徑三:搜集證據,直接到法院起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五十條 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并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一)生產、銷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二)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三)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四)偽造商品的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等質量標志的;(五)銷售的商品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的;(六)對商品或者服務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七)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八)侵害消費者人格尊嚴或者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的;(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對損害消費者權益應當予以處罰的其他情形。
在超市購買過期產品,共18元,未食用,發現過期,有商品收據。我想向超市索賠多少錢?
超市過期商品可以要求商家賠償消費者所受到的實際損失,或是要求商家賠償所付貨款的十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消費者可以要求商家最高賠付一千元。法律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并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該內容由 鄒婷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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