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給孩子改隨母姓怎么辦
可以變更的,具體應當咨詢當地公安機關,以安丘市為例,離婚后,需要提供原父母雙方同意的證明才能變更子女姓名。
居民更改姓名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居民戶口簿
2、單位或村委、街道辦事處證明
3、申請變更為父姓或者母姓的,需提供父母的結婚證
4、因收養關系成立或解除而要求變更姓氏的,需提供收養證或解除收養關系的證明
5、因涉外婚姻關系的成立或解除而要求變更為對方姓氏或恢復原姓氏的,需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明
6、因父母離異,16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要求變更姓氏的,需提供原父母雙方同意的證明
材料齊齊全后,到公安局戶籍大廳辦理即可。
一、想給孩子改成繼父的姓可以嗎在線律師
公民申請變更姓名,需持下列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 2、父母離異變更16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并經父、母雙方寫出協議書簽字同意。 3、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單位、學校人事部門準予變更證明,屬在校學生的,應提交所在學校準予變更證明,無單位的需由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證明,然后由戶籍所在地責任區民警在證明上簽署意見,派出所主管所長同意后打印變更更正表(16歲以下人員變更名字,不需打印變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長審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報分局戶辦大廳審核批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周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起訴孩子隨母姓的怎么寫
建議咨詢律師后委托代寫。起訴狀應包括以下內容:(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公民應當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工作單位及職務、住址和聯系方式,法人寫明法人全稱、住所地、法人代表人姓名職務、委托代理人姓名、單位職務、地址,律師則寫明所在律師事務所即可;(2)有具體明確的訴訟請求;(3)有起訴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4)證據和證據來源;(5)當事人簽名蓋章和簽署的日期。
三、孩子父親死亡孩子隨母親改嫁,現在母親想把孩子姓改為繼父姓,孩子爺爺有權干涉嗎
孩子爺爺無權干涉。姓名變更。學齡前兒童姓名變更可口頭申請,由民警自己掌握。10周歲以上兒童應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書面申請。上學后至16周歲的公民要變更姓名,由派出所所長審批。16周歲以后,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后,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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