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公司法是否規定股東要承擔債權債務?
公司的債權債務并不由股東直接承擔。無論是股份有限公司,還是有限責任公司,都是企業法人。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人格,能夠以自己的財產承擔公司的債權債務。根據我國公司法第三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度,對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承擔有限的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同樣地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度,對有限責任公司承擔有限責任。股東作為公司的出資人,對公司債務承擔的是內部責任。因此,正常情況下,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不會直接對外向公司的債權人承擔責任。
二、你好關于股東出資是否符合公司法規定
符合。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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