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懷孕期,女方可以提起訴訟離婚,詳細程序如下:
1、女方起訴;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法院對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不受理的告訴不予受理的理由。
2、男方即被告答辯;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被告自收到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當然被告可以不答辯,被告需要延長答辯期的向法院申請。被告和原告的權利可以看法院送達的告知書。
3、開庭審理;主要是開庭審理,離婚訴訟原告應當到場,如果開庭被告不到的,會延期開庭一次。開庭時候,雙方對提交的證據和事實進行辯論和闡述。一般離婚訴訟的庭審分為如下過程: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官調解→雙方總結
4、最后,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成功的發調解書。
一、如何進行離婚訴訟需要多長時間
訴訟離婚通常需要三到六個月。離婚訴訟程序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書、副本及有關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進行審查;
3、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
4、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5、被告應當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6、開庭審理;
7、調解或判決。訴訟離婚通常需要三到六個月。
二、訴訟離婚流程是什么?
(一)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三)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程序步驟:
1、法庭調查;
2、法庭辯論;
3、法官主持調解;
4、調解無效、判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