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生育保險連續繳費不滿6個月的,不享受 生育保險待遇 ;連續繳納生育保險滿6個月,累計繳納不滿1年的,參保職工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一次性營養補助費、產前檢查醫療費和妊娠并發癥、生育并發癥相關費用按在職職工待遇的50%享受。
《 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 產假 ;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 法規 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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