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不簽協議誰吃虧?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4 23:14:00
試用期不簽協議誰吃虧?
律師解答。試用期不簽合同用人單位吃虧。用人單位在試用期不與勞動者簽訂合同的話,則視為已經建立了勞動關系,而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僅約定試用期的話,則視為沒有試用期,直接認定是勞動期限。如果雙方已建立勞動關系,則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支付二倍工資?!痉梢罁??!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導讀律師解答。試用期不簽合同用人單位吃虧。用人單位在試用期不與勞動者簽訂合同的話,則視為已經建立了勞動關系,而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僅約定試用期的話,則視為沒有試用期,直接認定是勞動期限。如果雙方已建立勞動關系,則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支付二倍工資?!痉梢罁??!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律師解答:
試用期不簽合同用人單位吃虧。用人單位在試用期不與勞動者簽訂合同的話,則視為已經建立了勞動關系,而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僅約定試用期的話,則視為沒有試用期,直接認定是勞動期限。如果雙方已建立勞動關系,則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支付二倍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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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不簽協議誰吃虧?
律師解答。試用期不簽合同用人單位吃虧。用人單位在試用期不與勞動者簽訂合同的話,則視為已經建立了勞動關系,而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僅約定試用期的話,則視為沒有試用期,直接認定是勞動期限。如果雙方已建立勞動關系,則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支付二倍工資?!痉梢罁??!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