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全責當事人應負民事賠償責任,違章駕駛者還需承擔行政責任,構成犯罪者將承擔刑事責任。人身損害需賠償醫療、護理、交通、營養等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
法律分析
對于交通事故負全責的當事人應該負民事賠償責任,違章駕駛的還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承擔刑事責任。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保障受害者權益的法律規定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是根據法律規定,對交通事故中各方的責任進行明確和劃分的過程。其目的在于保障交通事故受害者的權益,確保他們能夠獲得應有的賠償和補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交通事故責任劃分主要考慮各方的過錯程度、違法行為以及損失情況等因素。在劃分責任時,通常會涉及到駕駛員、車輛所有人、保險公司等相關方的責任和義務。這些法律規定不僅有助于明確責任,還能促進交通安全意識的提高。因此,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的法律規定對于保障受害者的權益具有重要的意義。
結語
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對于保障受害者的權益至關重要。根據法律規定,對于負全責的當事人,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違章駕駛者還應承擔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則應承擔刑事責任。對于造成人身損害的情況,應合理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治療和康復支出,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的法律規定不僅有助于明確責任,還能促進交通安全意識的提高,確保受害者獲得應有的賠償和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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