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構成走私貴重金屬罪條件:
1、犯罪主體為具備刑事責任年齡、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單位也能構成本罪的主體;
2、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
3、所侵害的客體是國家對外貿易管制中的對貴重金屬禁止出口的制度;
4、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將貴重金屬送出國境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三款規定,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黃金、白銀和其他貴重金屬或者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
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黃金、白銀和其他貴重金屬或者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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