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刑事案件主要包括爆炸、故意殺人、搶劫、強奸、綁架、放火、販賣毒品等嚴重暴力犯罪,侵害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正當防衛可免除刑事責任,但過度防衛造成重大損害需負責。重大刑事案件的認定標準包括由中級以上法院管轄的一審案件、社會關注度高、新類型案件、涉港澳臺或涉外案件、需要專業人士參與的案件以及涉及三個以上法律關系的復雜案件。這些案件由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責。
法律分析
一、重大刑事案件有哪些
1、重大刑事案件有:爆炸罪;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強奸罪;綁架罪;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罪;搶劫罪、販賣毒品罪;放火罪;投放危險物質罪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條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第六十一條對于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
二、重大刑事案件認定標準是什么
1、重大刑事案件認定標準主要有以下六種情況:
(1)由中級以上(含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一審訴訟案件;
(2)引起社會普遍關注、具有較大社會影響的案件;
(3)新類型案件;
(4)具有較大社會影響的涉港澳臺或涉外案件;
(5)辦案機關決定需要其他專業人士參與的案件;
(6)案情復雜、涉及三個以上(含三個)法律關系的案件。
2、重大刑事案件是刑事案件分類的一種,是犯罪情節嚴重的案件。如殺人致死或重傷的;爆炸、放火、決水、投毒致人重傷、死亡或造成財產損失嚴重的;強奸婦女已遂的;故意傷害他人造成死亡的;殘害婦女的;拐賣人口情節和后果嚴重的;制造販賣毒品的;以及使華僑、港澳同胞、來華外國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物損失較大的等,凡屬重大刑事案件,均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在調查研究和審查材料基礎上,分別進行立案、偵查、起訴和審判,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予以追究和制裁。
結語
重大刑事案件包括爆炸罪、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強奸罪、綁架罪、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販賣毒品罪、放火罪、投放危險物質罪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和第六十一條,正當防衛應當在必要限度內,對于超過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重大刑事案件的認定標準包括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的一審案件、引起社會普遍關注的案件、新類型案件、涉港澳臺或涉外案件、需要其他專業人士參與的案件以及涉及三個以上法律關系的復雜案件。這些案件應當依法追究和制裁,以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一編 總則 第三章 刑罰 第一節 刑罰的種類 第三十七條 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一編 總則 第四章 刑罰的具體運用 第一節 量刑 第六十三條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本法規定有數個量刑幅度的,應當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個量刑幅度內判處刑罰。
犯罪分子雖然不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但是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一編 總則 第四章 刑罰的具體運用 第一節 量刑 第六十一條 對于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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