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勞動合同試用期工資相關政策是: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托他人代領。
一、月平均工資包括哪些
月平均工資包括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托他人代領。
二、沒有簽勞動合同能拿到工資嗎?
即使沒有簽勞動合同,但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可以拿到工資。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托他人代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三、試用期的期間工資不能低于勞動合同的多少
試用期內工資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托他人代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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