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犧牲是因公犧牲,革命烈士是革命烈士,不是一個檔次的。所享受的待遇也不同。因公犧牲是被動接受死亡,一般都是出現在意外傷害后在工作崗位上殉職。比如,修路時遇到山體突然坍陷,造成人員傷亡。革命烈士則大多數都有英勇獻身的行為,明知是死亡,還依舊堅持去做,或者犧牲自己保護他人和財產安全的行為??梢哉f是主動迎著死亡而上后,獻出了生命,這樣的才可評為烈士。烈士證是烈士證。
法律依據:
《烈士褒揚條例》 第八條 公民犧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評定為烈士:
(一)在依法查處違法犯罪行為、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執行反恐怖任務和處置突發事件中犧牲的;
(二)搶險救災或者其他為了搶救、保護國家財產、集體財產、公民生命財產犧牲的;
(三)在執行外交任務或者國家派遣的對外援助、維持國際和平任務中犧牲的;
(四)在執行武器裝備科研試驗任務中犧牲的;
(五)其他犧牲情節特別突出,堪為楷模的。
現役軍人犧牲,預備役人員、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員因參戰、參加軍事演習和軍事訓練、執行軍事勤務犧牲應當評定烈士的,依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的有關規定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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