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的犯罪構成與標準構成的主要區別在于:基本犯罪構成一般是單獨犯和既遂犯,標準的犯罪構成是相對于派生的犯罪構成而言的,故意傷害罪也屬于標準犯罪構成。
基本犯罪構成一般是單獨犯和既遂犯,標準的犯罪構成是相對于派生的犯罪構成而言的,故意傷害罪也屬于標準犯罪構成。
基本犯罪構成是指“修正犯罪構成”的對稱。刑法條文就某一具體犯罪的基本形態所規定的犯罪構成。
以犯罪構成的形態為標準而劃分的犯罪構成類型?;痉缸飿嫵梢话闶菃为毞负图人旆傅姆缸飿嫵?,由刑法分則或專門的刑事法律加以規定,并且具體規定于罪刑式法條的罪狀之中。標準的犯罪構成,又稱獨立的犯罪構成,是指符合刑法分則條文對具有標準的社會危害程度所規定的犯罪構成。
刑法第234條第1款規定的故意傷害罪,就是故意傷害罪的標準犯罪構成。標準的犯罪構成是相對于派生的犯罪構成而言的,它是犯罪構成的基本形式。
犯罪構成的分類是:
一、基本的犯罪構成與修正的犯罪構成:以犯罪構成的形態為標準進行的劃分。
二、完結的犯罪構成與待補充的犯罪構成:完結的犯罪構成,也稱關閉的犯罪構成,指刑法完整地規定了所有要件的犯罪構成;待補充的犯罪構成,也稱開放的犯罪構成,指刑法僅規定了部分要件,其他要件需要法官適用時進行補充的犯罪構成。
三、單一的犯罪構成與復雜的犯罪構成:單—的犯罪構成,是指刑法規定的各個要件均屬單一的犯罪構成,即當刑法規定的犯罪構成中只含單一行為、單一主體、單一罪過形式時,便是單一的犯罪構成。復雜的犯罪構成是指刑法規定的要件內容可供選擇或互有重疊的犯罪構成。
四、普通的犯罪構成,加重和減輕的犯罪構成。
法律依據:《刑法》第十三條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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