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可以永久轉讓,著作權、版權轉讓的形式,通常以著作權、版權所有人將其全部版權權利轉讓予他人,簡單的說,就是將該著作權、版權所有權轉讓給他人以后,轉讓人喪失所轉讓的權利,并且是在整個版權的保護期限內,等于永久性的著作權、版權轉讓,包含人身權的情況下,人身權不可轉讓。其中著作權、版權轉讓也可是有期限的,或在某一段時間內的版權轉讓。
著作版權有保護期,版權轉讓可以是版權中部分財產權利的轉讓,也可以是版權中全部財產權利的轉讓;可以是在版權保護期中某一段時間內轉讓,也可以是在整個版權保護期內的轉讓。如果是永久轉讓,也只是全部財產在保護期內的轉讓。由于人身權利不可轉讓,在版權包括人身權利的情況下,版權轉讓僅指版權財產權利的轉讓。
著作權可以轉讓,但是版權轉讓的期限需要看雙方的具體約定,但版權,即著作權本身是有保護期限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一、著作權轉讓的條件是什么?
著作權轉讓滿足下列條件時合同生效,著作權自合同生效時轉讓。換而言之,著作權轉讓滿足以下條件則生效:
1、合同標的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已經掌握的技術成果,包括發明創造專利、技術秘密及其他知識產權成果。
2、合同標的具有完整性和實用性,相關技術內容應構成一項產品、工藝、材料、品種及其他改進的技術方案。
3、當事人對合同標的有明確的知識產權權屬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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