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合伙散伙清算流程為:清理合伙財產清理合伙企業財產,處理清算有關合伙企業沒有了結的事務,清繳所欠稅款,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企業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一、公司清算注銷流程有哪些
公司清算注銷流程有:
1、成立清算組公司解散后,應當在15日內成立清算組。有限責任公司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由董事或股東大會確定的候選人組成;
2、清算組職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結算的業務;
4、清繳所欠稅款和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5、清理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7、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清算工作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簽字確認,并報公司登記機關注銷登記。
二、合伙企業法對合伙企業的解散辦理手續規定有哪些
合伙企業的清算程序是:
1、合伙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
3、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4、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6、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伙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人申報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人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7、清算期間,合伙企業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8、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依法進行分配;
9、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三、公司合并清算組的職權是什么
公司合并時清算組享有如下權利: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通知、公告債權人;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八十五條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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