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所有者將其版權中的財產權利轉讓給他人享有。版權轉讓的方式有繼承、贈與和有償出讓等。版權的有償轉讓是版權交易的基本內容,在中國又稱賣版權。版權轉讓可以是版權中部分財產權利的轉讓,也可以是版權中全部財產權利的轉讓;可以是在版權保護期中某一段時間內轉讓,也可以是在整個版權保護期內的轉讓。全部版權在整個版權保護期內有償轉讓,在中國又稱版權賣絕。
一、一般版權轉讓多少年
一般版權轉讓多少年沒有法律限制,由雙方自由約定。
《著作權法》
第二十五條轉讓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應當訂立書面合同。
權利轉讓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作品的名稱;
(二)轉讓的權利種類、地域范圍;
(三)轉讓價金;
(四)交付轉讓價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六條以著作權出質的,由出質人和質權人向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
第二十七條許可使用合同和轉讓合同中著作權人未明確許可、轉讓的權利,未經著作權人同意,另一方當事人不得行使。
二、做版權是什么工作
作品版權登記一般在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或各省級版權行政部門(版權局)。
作品版權是自動獲得,即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就自動受到著作權法保護。但為了更好地保護著作權,國家又鼓勵進行作品版權自愿登記。市場上有專門的中介代理機構。
1、司法管理
司法管理是通過各級法院審理部分侵犯著作權案件來實施著作權法,達到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為加強對版權等知識產權案件的審理,提高辦案質量,從1993年起,北京市高、中級人民法院和部分省、市人民法院先后設立了知識產權審判庭。最高人民法院也于1996年設立了知識產權審判庭。
2、行政管理
我國的版權管理實行雙軌制,即司法管理與行政管理,這是我國的一大特色,體現了我國國情。行政管理主要是通過國家版權局和地方版權行政管理機構來實施。國家版權局為國務院版權行政管理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版權局為地方人民政府版權行政管理部門,一些單列市和部分地、市也設立了版權局。版權行政管理部門是版權行政執法部門,根據著作權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各級版權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版權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
中國的知識產權(含版權)邊境保護職能由各級海關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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