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成的目的不同:由具有共同目的的人結合而成的法人,就是社團法人。由具有一定目的的財產結合而成的法人是財團法人。
二、構成組織的意思表示不同:
1、對于社團法人來說,它是根據社員的意思來構成法律關系的法人。
2、財團法人是以捐贈者的意思而構成的法律關系基礎的法人。
三、組成形式不同:
1、對于社團法人而言,必然要有通過一定的組織形式而組織起來的社員作為其成立條件。
2、對于財團法人,則是看有沒有捐贈財產的行為。
一、公司法人指什么,具有哪些特征
法人是一種特定的社會組織,其實質是一定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它不同于自然人,不以生命存在為特征,而是由個人聯合、集體聯合或者個人與集體聯合而建立起來的社會組織體,這是它和自然人的根本區別。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公司法人的特點在于:由出資人或股東以法律行為設立;以營利為目的;設立人不限,可以是國有財產授權投資或經營單位、其他類型法人及個人。
二、什么叫企業法人?
企業法人,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獨立地從事商品生產和經營活動的社會經濟組織。包括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聯營企業、公司制企業等。
公司法人是企業的一種組織形式,是以營利為目的的社團法人。我國的公司法人包括兩種基本類型,即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人和企業法人的區別:企業法人的范圍大于公司法人,公司法人屬于企業法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三條合伙協議應當依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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