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在工傷認定中,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在收取材料,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不是一定要調查的,如果經對資料進行審查,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為需要進行調查的,才會進行相應的調查核實工作果所提供的材料符合認定要求的,可以直接認定工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本人在工作中傷亡的,不認定為工傷:(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殘或者自殺(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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