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不到一年離職公司要求賠償合理嗎?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17:46:15
入職不到一年離職公司要求賠償合理嗎?
法律分析。不合理。員工的入職是經過了很多層程序的篩選才能夠被選上的,能夠入職也是對員工能力的一種證明。但是對于離職,這則是入職員工自己的自由,即使入職不到一年離職,員工仍然可以提交辭職信后辭職,而公司無權要求賠償的,因此,對于這種情況,員工可以拒絕賠償。法律依據?!豆べY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導讀法律分析。不合理。員工的入職是經過了很多層程序的篩選才能夠被選上的,能夠入職也是對員工能力的一種證明。但是對于離職,這則是入職員工自己的自由,即使入職不到一年離職,員工仍然可以提交辭職信后辭職,而公司無權要求賠償的,因此,對于這種情況,員工可以拒絕賠償。法律依據?!豆べY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法律分析:
不合理。員工的入職是經過了很多層程序的篩選才能夠被選上的,能夠入職也是對員工能力的一種證明。但是對于離職,這則是入職員工自己的自由,即使入職不到一年離職,員工仍然可以提交辭職信后辭職,而公司無權要求賠償的,因此,對于這種情況,員工可以拒絕賠償。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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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不到一年離職公司要求賠償合理嗎?
法律分析。不合理。員工的入職是經過了很多層程序的篩選才能夠被選上的,能夠入職也是對員工能力的一種證明。但是對于離職,這則是入職員工自己的自由,即使入職不到一年離職,員工仍然可以提交辭職信后辭職,而公司無權要求賠償的,因此,對于這種情況,員工可以拒絕賠償。法律依據?!豆べY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