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緊急搶救可以就近治療,其它情形未經批準在協議醫療機構之外醫療機構治療的,治療費用不予報銷。一般情況下正規醫療費發票都應報銷,如單位或社保部門不報銷,可以訴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花費,按照國家限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花費和康復花費;
(二)住院伙食補貼費;
(三)到兼顧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花費;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本領判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貼金和一至四級傷殘工人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貼金;
(八)因工喪命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貼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喪命補貼金;
(九)勞動本領判定費。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花費,按照國家限定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治療工傷期間的薪水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工人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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