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荒地的新政策是什么?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17:52:08
開荒地的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首先要明確,所開荒的土地到底是屬于是國家所有,還是屬于集體所有。對于開荒者來說,國家有法律規定,開荒者有權使用被開荒的土地,可以用來耕種,但不能用于建房。對于開荒地,一般是維持原有開荒者的使用權。但如果原有開荒者在開荒后又撂荒,后續的開荒者能否取得開荒地的使用權,要看前一個開荒者是否構成了撂荒的事實。如果種植一年生的作物,一直過了兩年都沒有人再打理,可以視為是撂荒。如果所有權屬于村集體的開荒地,村集體可以依法追回開荒地的使用權。但是根據最高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村集體必須對開荒者進行賠償。當遇到征地時,對于開荒地的征地補償標準,目前確是一個法律空白。但從原則上來講,開荒地的補償應該與農地的補償是一樣的。村民如果想取得所開荒土地的承包使用證,可以與村集體協商
導讀法律分析:首先要明確,所開荒的土地到底是屬于是國家所有,還是屬于集體所有。對于開荒者來說,國家有法律規定,開荒者有權使用被開荒的土地,可以用來耕種,但不能用于建房。對于開荒地,一般是維持原有開荒者的使用權。但如果原有開荒者在開荒后又撂荒,后續的開荒者能否取得開荒地的使用權,要看前一個開荒者是否構成了撂荒的事實。如果種植一年生的作物,一直過了兩年都沒有人再打理,可以視為是撂荒。如果所有權屬于村集體的開荒地,村集體可以依法追回開荒地的使用權。但是根據最高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村集體必須對開荒者進行賠償。當遇到征地時,對于開荒地的征地補償標準,目前確是一個法律空白。但從原則上來講,開荒地的補償應該與農地的補償是一樣的。村民如果想取得所開荒土地的承包使用證,可以與村集體協商
法律分析:首先要明確,所開荒的土地到底是屬于是國家所有,還是屬于集體所有。對于開荒者來說,國家有法律規定,開荒者有權使用被開荒的土地,可以用來耕種,但不能用于建房。對于開荒地,一般是維持原有開荒者的使用權。但如果原有開荒者在開荒后又撂荒,后續的開荒者能否取得開荒地的使用權,要看前一個開荒者是否構成了撂荒的事實。如果種植一年生的作物,一直過了兩年都沒有人再打理,可以視為是撂荒。如果所有權屬于村集體的開荒地,村集體可以依法追回開荒地的使用權。但是根據最高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村集體必須對開荒者進行賠償。當遇到征地時,對于開荒地的征地補償標準,目前確是一個法律空白。但從原則上來講,開荒地的補償應該與農地的補償是一樣的。村民如果想取得所開荒土地的承包使用證,可以與村集體協商。先與村集體簽訂相關的承包合同,然后再向政府申請發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十七條 禁止單位和個人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禁止開墾區內從事土地開發活動。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土地開墾區內,開發未確定土地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應當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一次性開發未確定土地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600公頃以下的,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權限,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開發600公頃以上的,報國務院批準。開發未確定土地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或者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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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荒地的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首先要明確,所開荒的土地到底是屬于是國家所有,還是屬于集體所有。對于開荒者來說,國家有法律規定,開荒者有權使用被開荒的土地,可以用來耕種,但不能用于建房。對于開荒地,一般是維持原有開荒者的使用權。但如果原有開荒者在開荒后又撂荒,后續的開荒者能否取得開荒地的使用權,要看前一個開荒者是否構成了撂荒的事實。如果種植一年生的作物,一直過了兩年都沒有人再打理,可以視為是撂荒。如果所有權屬于村集體的開荒地,村集體可以依法追回開荒地的使用權。但是根據最高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村集體必須對開荒者進行賠償。當遇到征地時,對于開荒地的征地補償標準,目前確是一個法律空白。但從原則上來講,開荒地的補償應該與農地的補償是一樣的。村民如果想取得所開荒土地的承包使用證,可以與村集體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