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小規模公司股東變更的流程如下:
1、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
2、工商局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并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個工作日后,申請人可以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照窗口換發《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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